友確診!他被禁外出「隔離書只寫8天」 怒嗆:2天無薪又沒補助

▲▼北市虎林街鄰近永春市場周邊疑似有新冠肺炎感染熱區,北市府啟動虎林專案,於永吉國小設立篩檢站為周遭居民與市場相關人員執行PCR篩檢,一早就有許多民眾前來排隊等候篩檢,醫護人員,醫療能量,疫情,防疫,陽性率,篩檢能量,疫調,熱區,傳播鏈,社區清零,抗原快篩,核酸檢測PCR。(圖/記者李毓康攝)

▲確診不斷攀升,民眾擔心隨時收到隔離通知。(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有人(隔離)的時間是不滿10天的嗎?」一名男網友透露,朋友在周二(19日)確診,原PO於隔天就被通知禁止外出,直到周五才拿到隔離通知書,要求同住者於22至29日進行居隔。對此,原PO不解直呼,為何只居隔只是8天,害得他工作2天沒領到薪水,還無法申請補。

一男名網友在PTT表示,朋友於19日拿公費快篩,結果測出陽性,趕緊回報相關單位,不到30分鐘就接到疾管疾的電話,要求他去醫院做PCR,確定為確診後,衛生局等到20日才告知原PO「同住者確診」,並要求大家禁止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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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兩天也就是22日,相關單位又致電「需上電子圍籬」,接著發隔離通知書,原PO一看時間困惑了,只有22日至29日而已。原PO納悶求助,「有人(隔離)的時間是不滿10天的嗎?花蓮整個癱瘓,衛生所推衛生局,各說各沒權限修改,態度極差!說那你就去告1999啊...傻眼。」

對此,原PO也無奈討拍,工作兩天沒領到薪水還無法申請補,「就是防疫破口沒處理好啊...有人跟我一樣倒楣嗎?」

底下網友熱議,「我朋友的哥哥16號確診,他21號才收到隔離通知,隔離21-26號」、「本來就是從4/19算,但那時候你還沒被匡」、「現在確診數多,加起來有10天就好了」、「 4/19~4/29 認定沒問題啦」。

為了因應確診數攀升,指揮中心調整隔離、檢疫及確診者防疫規定,同時為避免衝擊醫療量能,也再度修訂分流原則,並放寬就醫交通;此外,篩檢策略也調整成有症狀及期滿時快篩即可,《ETtoday新聞雲》也整理出懶人包

Q1:身邊有人確診怎麼辦?

A1:若得知周遭有人確診,可依自己是密切接觸者、或非密切接觸者實施不同作為。

密切接觸者

若您是密切接觸者,請先留在家中戴口罩自我隔離,避免共餐、接觸他人及使用相同衛浴,並等候衛生單位通知指示。若確認為密切接觸者則會被匡列、居家隔離10天,並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有症狀、及期滿時快篩。此外,匡列為居家隔離之首次採檢,得以家用快篩檢測,若快篩陽性,再以PCR確認。

非密切接觸者(含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

若您是非密切接觸者,只需自我健康監測10天,並等待該名接觸者的檢驗結果,若該名接觸者為陰性,則可解除監測、正常生活;若為陽性,您將轉為確診個案接觸者,依照密切接觸者流程執行相關防疫措施。

Q2:我是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若想就醫怎麼辦?

A2:若無法撥通衛生單位或119,指揮中心放寬自行就醫方式,得以防疫車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方式前往。

Q3: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的解隔條件是什麼?

A3:指揮中心表示,解隔條件會依據天數有所不同。

.距發病/採檢日第4天內:追蹤2次快篩,或PCR陰性/Ct值≧30。

.第5~9天內:追蹤1次快篩,或或PCR陰性/Ct值≧30。

.達10天者則無需採檢。

►補充說明,快篩須由醫事人員進行;居家照護之確診者不適用前2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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