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單親媽車禍死亡 子女處理後事赫見「大陸爸爸」

▲▼結婚。(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中1名婦人車禍過世,子女意外發現多了1名陌生大陸「爸爸」,認為是「假結婚」向法院提出無繼承權的訴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台中1名杜姓婦人發生車禍過世後,其子女為與肇事者處理和解事宜,整理母親的遺產與戶政資料時,赫然發現母親竟與1名陌生大陸籍「爸爸」再婚已18年,但母親從未提及,子女也從未見過這名男子,於是向法院提出這名「陌生人」無遺產繼承權的訴訟。台中地院審後認為,杜女當年可能是為收取報酬而「假結婚」,判男子無繼承權。

判決書指出,杜姓婦人2021年2月8日騎機車載著外孫女不幸發生車禍,幾日後傷重過世,其子女在與對方商談和解時,調查母親戶口資料驚見多了1名陌生男子為遺產繼承人,該名男子為大陸籍、與母親在2003年初登記結婚,但這18年之間子女都不知道這號人物存在,母親也一直與他們同住、不可能在外面有新家庭。但由於存在婚姻關係,該男子有法定繼承權,使杜女子女無法順利與肇事者和解,於是向法院提出無繼承權的訴訟。

杜女子女表示,母親與生父離婚後小孩都與母親同住,已經20餘年,子女跟母親的感情很好,街坊鄰居與親屬都能證明母親沒有再婚的訊息,但回想在2002年底,母親曾提到如果與大陸人民「假結婚」可收取報酬,在兄弟姊妹極力阻止下,母親不敢再提。但在2003年初母親曾經出門旅遊、沒有說去哪裡,但時間點剛好就是母親與陌生男子登記結婚之際,母親回家後從未說要介紹該男子給他們認識、也從未與該男子同住過。

台中地院調查,該名大陸籍男子在2003年初在大陸地區與杜女登記結婚,同年4月曾入境台灣,於同年10月出境後就再也沒入境,子女也表示都一直跟母親同住沒有分開過。法院認為當年杜女家境清寒,有扶養子女的經濟壓力,很有可能是為了賺取費用才「假結婚」,這段婚姻關係欠缺真意、該名男子從未履行婚姻義務,也未於通知開庭時提出任何聲明或抗辯,判男子無遺產繼承權,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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