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許姓男子罵因停車糾紛,公然罵林女「八婆、醜八怪」遭提告,經基隆地院簡易判決,判處罰金4000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基隆一許姓男子與林姓女子於109年12月30日12時許,在銀行前因機車停車問題發生糾紛,爭執中許男大罵林女「八婆、醜八怪」,遭林女提告,經法官審理,以公然侮辱罪,處許男罰金4000元。
判決書指出,許男當天從第一銀行前騎車離開時,林女正好將機車停在他必經之路,許男對她鳴喇叭,導致員警注意到兩人違規停車,皆被開單,許男氣不過,遷怒林女「八婆、醜八怪」,林女不堪受辱,向許男提告。
許男事後坦承犯行,但未與林女達成和解,經基隆地院審理,以公然侮辱罪,處許男罰金4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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