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傳前女友裸露照給好友 「無散布意圖」不起訴

▲▼施暴高嘉瑜,林秉樞聲押。(圖/記者陳以昇攝)

▲林秉樞傳前女友裸露下體照給李姓友人觀賞,無散布意圖不起訴處分。(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因涉嫌施暴,日前新北地檢署依傷害、恐嚇等8罪起訴,另外被控傳送前女友裸露下體照給友人觀賞,涉嫌散布猥褻物品罪,因檢方認定林沒有散布意圖,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林秉樞因涉嫌對立委高嘉瑜施暴,1月25日依傷害、恐嚇、偽造文書、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等8項罪名起訴,案件移審後認為有反覆實施恐嚇之虞,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日前裁定延押2個月。

林秉樞又被指控在與某任前女友交往期間,取得女方3張裸露下體的照片,在2021年11月2日用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李姓友人觀賞,涉犯散布猥褻物品及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物品等罪嫌;林秉樞偵訊時否認散布,坦承僅給李男一人,沒有傳給其他人。

檢方從林秉樞的手機採證勘驗,確認他並沒有將照片傳給不特定及特定多數人觀賞,不屬於散布要件;且僅傳給李男一人,不能認定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照,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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