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代理總經理陳雅琳今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文/中央社
華視代總經理陳雅琳被質疑以僑委會新台幣1200萬元標案出差做獨家新聞,陳雅琳今天赴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不是業配也不是置入」,出差費用包含華視額外編列的預算。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日前指出,陳雅琳到歐美多處採訪,製作新聞並掛上「獨家」,卻被爆出是僑務委員會1200萬元的標案,質疑是以政府標案作置入性行銷、大內宣,卻未標註政府補助來源。僑委會昨天發布聲明澄清,每集節目皆依預算法規定在片尾明確標示「廣告」,時間長達6秒。
文化部長李永得、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華視代總經理陳雅琳今天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林奕華再次提出疑問,質疑公廣集團身為媒體典範,卻拿標案順便做獨家新聞是否得宜。
陳郁秀坦言,公廣集團董事會討論後也認為不妥、需要檢討。陳雅琳表示,僑委會標案一事,她認為不是業配也不是置入,「華視完全沒有得到任何政府財源,如果要闢財源,只是從政府標案裡,找到有公共價值的事務報導」。
陳雅琳指出,額外製作的「獨家」新聞,只是在出差履行標案之際,希望能帶給電視台更大效益,華視也有額外編列預算,「過程當中遇到紐約槍擊案、俄烏戰爭、法國大選,基於新聞人的使命,不可能不做,還是會做成新聞」。她再次強調,「我還是有執行專案、僑務部分」。
立委們最後要求文化部、公視、華視針對標案執行缺失,在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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