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只愛愛1次」夫憋7年沒孩子 逆轉KO女強人妻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不滿擔任高階主管的妻子婚後1年只行房1次,導致兩人結婚將近7年,行房的次數還是個位數,也生不出孩子,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然而,張妻反指是丈夫有生理障礙,她是顧及對方顏面才聲稱不想要小孩。雖然一審裁定駁回,但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夫妻倆在性事、生育以及購屋方面都堅持己見,缺乏誠摯的情感基礎,婚姻裂痕雙方責任相當,最終逆轉裁定准許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床事,性感,性愛,性,夫妻,偷情  。(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張男抱怨妻子婚後不願行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張男在判決書中主張,2014年10月與妻子結婚,並共同居住在新北市,但婚後將近7年,妻子無故拒絕行房的次數越來越多,至今發生親密行為的次數僅有個位數,相當於1年只有1、2次,想要一起尋求醫學上的協助也被拒絕,相處的氣氛越來越尷尬,加上長輩很關心兩人為何還沒生小孩,是不是身體有問題,他還特地跑去醫院檢查,確認生理機能正常無虞。

張男表示,妻子2018年10月前往台中工作,只有假日才會返回北部同住,平日甚少聯繫,他曾想在台中購屋,維繫夫妻感情,卻又因為妻子娘家對買房之事有很多意見,最後不了了之,考量到雙方自2018年起大小爭執不斷,購屋一事後幾乎沒有互動,後來陸續經過7次婚姻諮商也未見好轉,約好簽字協議離婚也被放鴿子,這才決定提告訴請離婚。

對此,張妻反駁,婚後並沒有多次無故拒絕行房,也未曾逃避就醫尋求幫助,是丈夫在這方面有障礙,她顧慮到丈夫顏面,出於善意才向長輩聲稱不想生小孩,這一切都是丈夫沒有妥善處理並與長輩溝通,不能把事情都怪在她頭上。

張妻接著說,之所以前往台中是因為找到更好的工作機會,赴任前也跟丈夫取得共識,夫妻倆分居兩地並非婚姻不睦,只是2020年初丈夫突然表明想要離婚,她為了挽救婚姻,主動與丈夫一起進行婚姻諮商,還辭去台中的工作另覓新職,並於2020年10月返回北部,綜上所述,她沒有離婚的意願,甚至不斷嘗試解決婚姻問題,反而是丈夫消極以對,雙方有責程度是否相同仍有待評估。

一審法官認為,張妻前往台中工作後,面對婚姻問題,還兩地奔波與丈夫一起進行7次婚姻諮詢,可見仍有意願維持這段婚姻關係,於是判男方敗訴。

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張男與妻子不論是在性事、生小孩還是購屋方面,都各自堅持己見,雙方認知明顯有差距,而且長期無法協調,至今仍無法設身處地為另一半著想,可見早已缺乏誠摯的情感基礎,婚姻出現裂痕雙方責任相當,最終裁定准許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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