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居隔縮短「3+4」今(26)日上路,已居隔超過3天者自4/27開始解除隔離,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若以接觸日在4/17~4/23個案計算,預計有6.7萬人明起可解隔。4/26前已開立電子居隔書者,將重新開立居隔書,已隔離逾3天者,一律以4/26作為隔離迄日,隔離未達3天者,由系統自動計算接觸日次日起算3天。
陳時中昨表示,「3+4」方案自第0天起均須完成居家隔離,在家中是以一人一室為原則,不得外出,3天後可開始快篩,第4天起自主快篩陰性可出門,也可搭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外出全程配戴口罩,禁止到餐廳用餐、聚餐、聚會,前往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此外,外出不包括到學校上課,因為專家認為上課風險相對高,因此在自主防疫期間,雖然沒有強制居家隔離,但還是以不到學校上課為原則。
指揮中心今再度修訂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確診者居家照護之同戶隔離者,依照居家隔離3+4新制,隔離至同戶最新個案確診日後3天,之後適用於4天自主防疫。未確診卻有照護或被照護需求者,也適用3+4規定,得與確診者同室,未確診者自最後同室接觸日,或確診者隔離期滿日後須再居家隔離3+4日方可免快篩回歸社區。
莊人祥也補充快篩試劑發放方法,將由隔離所在地方政府發放,總計5支。4/26已隔離滿7天者,解隔當日使用原發送快篩試劑,4/26未滿7天者,自主防疫第1天使用原發送快篩試劑,後續轉介現居地地方政府衛生所發放。
▲調整居家隔離天數及相關防疫措施。(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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