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控告公司監察人洩漏公司內部秘密,檢察官調查後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東元電機去年爆發經營權之爭,當時在菱光科技擔任監察人的林久真,指控東元少東、菱光董事長黃育仁,疑似未經菱光董事會同意,就花費億元爭奪東元股東會委託書,控告黃育仁等人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黃育仁反控林久真,外洩應保密的公司資料,涉嫌背信、洩漏工商秘密等罪,台北地檢署27日處分不起訴林女。至於黃被控案件還在偵辦中,
東元(1504)的2021年經營權之爭除了父子大戰外,還爆出內鬥的「案外案」,當時提名黃育仁的菱光科技內部出現分歧,菱光監察人林久真表示收到小股東檢舉,她調查了解後,委託律師在5月18日控告黃育仁,用遠高於一般市場行情,委託元大證券收購委託書,導致菱光遭受鉅額損害,懷疑黃育仁和元大證董事長陳修偉、副總經理馬薏雯等人涉嫌《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
對此,黃育仁當時回應,林久真是東元電機稽核主管,由光元實業於指派到菱光擔任法人監察人代表人,顯見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把東元同仁當作家臣,為其私人控制之公司服務,光元實業及林久真之立場嚴重令人質疑。
▲菱光監察人林久真(右)去年告發黃育仁涉嫌特別背信,目前仍在偵查中。(資料照/記者陳心怡攝)
此外,黃育仁認為林久真以公司監察人身份對菱光進行查帳後,沒多久媒體就出現菱光委託徵求委託書的報導,「令人嚴重質疑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對外洩漏菱光科技因應其查帳提出之公司保密資訊,林久真更提出不實刑事告訴」,菱光科技因此以法人身分,控告林久真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及《刑法》洩露工商秘密罪、《證券交易法》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等罪,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久真罪嫌不足,27日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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