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提告向違約的遠航索賠,被反虧議價能力不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公司2019年承攬國防部外離島官兵空運委商採購案,每天須提供10條航線共186人次公費搭機機位,同年底卻無預警停飛,國防部發函催促遠航履約未果,終止契約重新招標後,提告向遠航索賠購票差價2610萬餘元,遠航反虧國防部議價能力欠佳,又推稱交通部廢照害遠航無法復飛,台北地院認定遠航狡辯,判決應全額賠償國防部,可上訴。
本案遠航是在2018年11月間,得標國防部「國軍外離島官兵空運委商」等10項採購案,從2019年元旦起為期2年,每天須提供台灣本島與金門、馬祖及澎湖10條航線共186人次的公費搭機機位,但遠航同年12月12日突然宣布受虧損影響,隔天起停飛旗下所有航線,影響外離島官兵搭機權益。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中)。(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防部連續發函遠航催促履約,不然要終止契約並依約計罰,遠航回覆表示:「敬表尊重。」國防部限期遠航最慢須在同年12月30日前復飛,遠航逾期仍無法履約,國防部隔年(2020年)2月間重新招標,算出新約票價比遠航得標版本多出2610萬餘元,提告要求遠航全額賠償差價。
遠航抗辯不能提供飛航服務,是因為交通部廢止遠航的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至今沒核准遠航提出的復飛申請,遠航還挖苦國防部議價能力不好,聲稱2020年物價指數比2018年雙方訂約時還低,國防部卻談不成更便宜的機票,可能是故意放水不議價。
國防部提出重新招標的開標、決標記錄,強調有能力經營外島航線的航空公司本來就只有少數幾家,絕非國防部議價能不足,何況遠航被廢照,是因為無預警停飛在先,又沒提前將停業計畫送審,廢照是結果,而非不能履約的原因。
法官審理認定遠航以資金不足等理由先無預警宣布停飛,國防部數度發函催促未獲改善而終止契約,最後才是交通部對遠航無預警停飛行為裁處廢照並罰鍰,本件違約情形可歸責遠航本身。
法官指出,國防部本案與遠航所簽合約內容,並沒約定要依照物價指數波動做調整,更沒要求國防部重新招標時,有義務爭取最低的機票折扣率,據此判遠航全部敗訴,須全額賠償國防部機票差價2610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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