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陳姓女子確診身亡,結果因為未列案號、無確診證明,一度無法火化。(資料照/基隆市立殯葬管理所)
記者柯沛辰、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陳姓女子22日確診,23日發燒送醫打點滴,被醫護請回家繼續觀察,怎料隔天在家中不幸病亡,不僅無確診案號,還因行政程序延遲,一度無法火化、順利辦理後事,讓家屬悲憤不已。
據了解,陳女20日身體不適,請女兒到藥局買不到快篩試劑,21日到診所快篩陽性,隨即在診所指示下回家、打電話通報衛生局,但電話打不通,她又持續發燒,因此21日傍晚打119求救,被救護車送到醫院,進行PCR採檢,隨後領藥返家休息。
陳女返家後服用藥物,但仍高燒不退。隔天22日,同住的曾男返家,得知陳女已經發燒超過12小時,體溫高達39.4℃,立刻打通報專線,但電話不通,只好轉而求助1922,由1922代為聯繫基隆市衛生局。等待衛生局電話時,曾男也致電醫院詢問,才得知陳女PCR採檢陽性確診,立刻再向119求救。
當晚6點多,基隆衛生局調派救護車將陳女送醫。不過,陳女到院後打了點滴,晚間11點半發燒症狀緩解,被通知領藥回家休息。24日下午4點,曾男返家,赫見陳女已無呼吸心跳、全身冰冷,趕緊再叫救護車,但消防到場認定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交由警方處理。
當天深夜,殯葬業者將陳女遺體送到市立殯儀館,但由於沒有確診證明,遲遲無法火化。即便家人隔天赴醫院領取死亡證明書,死因也僅記載「呼吸衰竭」,無法順利辦理後事,最後經家屬爭取、衛生單位研商,才在下午重新開立死亡證明書,將死因改為「感染新冠肺炎導致呼吸衰竭」,讓陳女順利火化。
曾男批評,陳女一直發高燒,期間症狀加重,想入院治療,但院方卻不收,只是請她回家觀察,最後陳女不幸病逝,又因行政程序缺乏確診文件,一度無法順利火化,讓他相當不滿,直呼「實在沒有公理!」
▼起初死亡證明書上的直接死因僅記載「呼吸衰竭」。(圖/民眾提供)
▼基隆市衛生局。(圖/記者郭世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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