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確診人數創新高,民眾篩檢需求增高。(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指揮中心宣布26日起居隔「3+4」新制開跑,且先前已進行隔離者也適用此規範,但不少人未接獲衛生單位通知,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何時能解除隔離,《ETtoday新聞雲》為此整理出7項QA提供讀者參考。
Q1:在4/26前開始居隔的民眾,應如何計算天數?
A1:4/26前開立居隔書者若已隔離3天以上,一律以4/26作為隔離結束日,4/27可解隔;未滿3天者,則是以接觸日隔天起算3天為結束日。
Q2:居隔期間要做幾次快篩?
A2:前3天共要進行一次快篩,哪一天做都可以,後4天自主防疫期間,若要出門就需快篩呈陰性才可,但每天只需做一次,4天每天出門就是做4次。
Q3:居隔後4天能出門上班?在餐廳內用?
A3:快篩陰性就可出門上班,但必須保持社交距離,只能在自己的座位飲食,不能和他人共食,可出門採買生活用品,但不得在餐廳內用、聚餐,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Q4:居隔後4天沒有出門,可以都不做快篩嗎?第8天解隔能直接出門嗎?
A4:4天自主防疫期間沒有出門需求可不快篩,第8天已經解隔也無須快篩,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則建議,基於保護自己和家人,最好在第4天進行快篩後再解隔。
Q5:家長4/25經老師通報孩子因同班同學確診被匡列的通知,當天立即和孩子一起開始進行居隔,但直到4/29都沒有收到衛生單位的居隔通知,4/29可快篩後出門?
A5:民眾經由確診者、衛生單位或任職單位防疫長等通知為密切接觸者時,就可開始進行居隔,從最後一次接觸日開始算3天,第4天就可在快篩陰性後出門。
▲居隔者應確實做好清消。(圖/記者湯興漢攝)
Q6:居隔或檢疫者每天可請領一千元防疫補助金,「3+4」新制可領幾天?
A6:前3天都可申請,第4天後若快篩陽性同樣可請領,但快篩陰性後不論選擇出門或在家,原則上都不可請領。
Q7:居隔期間快篩為陽性應如何處理?
A7:先聯絡衛生單位解除電子圍離,並迅速前往鄰近的醫療採檢院所或社區採檢站做進一步檢測,但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將在家中使用過的快篩試劑用塑膠袋密封包好,帶至醫療採檢院所或社區採檢站,交予人員處理。
Q8:呈上題,不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該如何前往?
A8: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前往社區採檢院所做PCR檢測,或依地方政府衛生局訂定快篩陽性就醫流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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