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下稱南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涉嫌收受廠商賄賂723萬元,(過年紅包500萬及違標收賄223萬),彰檢去年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在賴的宿舍內查扣300萬元,將17人及15家廠商提起公訴,而賴榮俊及黃姓廠商代表因為涉案重大遭羈押,全案移審法院後法官正開庭決定是否續押。
▲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300萬收賄現金。(圖/彰化地檢提供,以下同)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去年底接獲情資後,發動2次搜索,由8名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及本署專案組檢察事務官,動員共計百餘人次,兵分多路搜索涉嫌人住所及辦公室44處,當場在賴榮俊宿舍內扣得現金300萬元及相關證物,同時傳訊及拘提涉案人及證人到案說明。
2013年間黃姓被告過年期間帶著茶葉禮盒到賴榮俊家中拜訪,內附30萬元現金,從此開啟合作之路,進而提供對涉案廠商優惠的標案,檢方指出,賴榮俊在2013至2010年間,透過黃居中牽線,加上他職務的影響力,不斷對涉案的營造商指導、建議或協助,遇有突發狀況或履約驗收上困難時,亦會出面協調解決,使得涉案的營造廠於履約期間或保固期滿後,均能順利完工而免遭罰款或扣減保固金。
廠商事後為達謝賴榮俊的協助,分別於2014至2020年間之每年農曆春節前,逐年交付數十萬元至上百萬元不等之金錢予賴榮俊(共7次),總計收受523萬元之賄款,涉案的黃也因為有賴榮俊的協助,而獲得南分局的標案,事後交付賴榮俊200萬元賄款。
葉建成表示,涉及此案共有15家廠商,彼此間為確保所屬之集團廠商順利以高價承做各工程標案,提高利潤並營造形式確有3家以上廠商參與競標之假象,共同利用此不法手段,陸續以圍標方式搶下中分局24件工程標案、南分局6件工程標案,所獲取之不法利益總金額高達8億6099萬元。
偵查終結起訴,檢方認為被告賴榮俊及黃男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羈押必要,已於去年12月30日向彰化地方法院聲押獲准,已延押一次,全案起訴後法院正召開移審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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