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環保局長判刑1年2月 賴煥紘:一定上訴捍衛清白

▲▼基隆市環保局長賴煥紘。(圖/翻攝臉書)

▲基隆市環保局長賴煥紘。(圖/翻攝臉書)

記者郭世賢、戴上容/基隆報導

基隆市環保局長賴煥紘被控在環保局技工出缺後,明知田姓男子資格不符,卻讓田男的資料交由下屬加入評選並錄取。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今依為造文書罪將賴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賴煥紘今天聽到判決結果後表示,「本人無法接受,將據理上訴,以捍衛自己的清白!」

判決書指出,田女得知基隆市環保局2018年間出缺技工,有意讓他的兒子通過環保局技工甄選,便請託前基隆市長黃姓機要秘書促成,因此挑出田男履歷,交給不知情環保局清潔隊長潘家齊。潘家齊發現田男汽車修護相關工作經驗未達2年,告知賴煥紘田男汽車修護相關工作經驗需滿2年,否則不合資格。

田男為取得工作,找上熟識的汽車維修廠開立不實的在職證明, 不知情的清潔隊長潘家齊在環保局甄選相關簽文上,不實登載田男符合技工甄選條件意旨的內容,導致田男錄取。

▲基隆市環保局。(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基隆市環保局。(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全案審理時賴否認不法,但法官根據證人指述,認定他明知田不具資格,卻將其列入名冊,犯行明確。法院指出,賴煥紘身居高位,對於環保局之人事決策具有相當決定性與影響力,身為政務官,人事選任具有政治考量,然而賴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反省,法院認本案所宣告之刑並無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之情,不予宣告緩刑,將他判刑1年2月。

同案被告潘家齊無罪,其餘田男等7人則另行認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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