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北投分局前警備隊員已婚馬警員與菜鳥張姓女警發展婚外情,遭正宮連帶求償。(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警北投分局前警備隊已婚馬姓警員與菜鳥張姓女警產生婚外情,馬遭指控天天打電話騷擾甚至在警分局側門崗朝女方臉部潑飲料,逼下跪,一審依強制罪判馬拘役40日與徒刑4月,馬提上訴,高等法院認他有悔意,改判拘役30日、徒刑3月定讞。正宮得知畸戀後,怒告2人求償,法院審理,判2人須連帶賠償50萬元。
2019年5月18日凌晨1時許,馬警在轄區郵局前強制拉扯張女手部,欲將張女強行拖到她任職的永明派出所,同年9月9日下午2時許,馬致電給正在值勤的張女並要求她立刻到北投分局側門崗進行談判,馬竟基於強制犯意,大吼張女「妳敢離開試試看」等語,逼迫張女下跪5秒鐘,且不顧張女反抗,強扯她的手,限制張女自由行動的權利,甚至對她潑灑無糖綠。
張女憤而怒告,士林地院一審依強制罪判馬拘役40日與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馬不服提上訴,向法官表示自己坦承犯行,後續也匯了3萬元給張女,二審法官認他有悔意,改判拘役30日、徒刑3月定讞。
▼左為馬姓警員右為張姓女警。(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紙終究包不住火,這段警界不倫戀,遭馬姓警員正宮得知後,導致她深受打擊因此流產,決定對2人提告連帶求償60萬。
曾與馬、張共事過的證人出庭指出,他與馬同住一個寢室,2人晚上都會講電話,馬都會開擴音,一講都是3到4小時左右,更曾聽過張女問馬,要不要跟老婆結束婚姻關係,甚至聽見張女說「喔,我什麼都給你了,你怎麼還不跟你老婆離婚」,且指出2人外宿達10次以上。
開庭時,張女否認有與馬逾越一般男女朋友交往行為,並辯稱都是遭馬脅迫。馬警則提出2人對話紀錄打臉張女,張女說,「那我跟你講啊,反正你也吃不到,那你就不用想我啦」馬則回,「什麼,你說吃什麼,吃不到什麼」張女則回「我啊」馬又回「吃妳幹嘛,你頭殼幾康喔」?
法官根據馬提供2人錄音檔,張女曾向馬表示「那我是不是要覺得說你又想吃我了」、「我要趕快想盡辦法出去給你吃是不是」以及張女曾向馬陸續要錢、要求離婚等對話,認定2人侵害正宮配偶權,判2人須連帶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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