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男子傳送「我們會同規一進」等文字恐嚇張男,法官認為「雖有錯字但可辯真意」,判江男有罪。(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新竹報導
一名江姓綁鐵工承攬張姓男子的房屋工程時,兩人因故發生爭執,江男接連在LINE上傳送「我今天不剎剎你這不知天髙地后」、「我們會同規一進」,又在工程現場出手推張男使其跌傷,張提告後,法官認為雖然江傳送的訊息錯字連連,但諧音可清楚辨別江男原意想表達「殺」、「同歸於盡」,已有恐嚇他人犯意,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傷害罪,判處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江姓男子2019年7月間承攬張男在新竹市的房屋興建工程,期間因故發生糾紛,江男以LINE傳送了「我今天不剎剎你這不知天髙地后」、「我們會同規一進」、「我們會同規遣䵤」(同歸於盡),雙方在工程現場協調時,江又對張男恫稱「我打你又怎樣」、「我要把你踢下樓去」、「X,頭殼我把你砸下去」等語,甚至出手推張男使其後仰跌倒在地受傷,張男心生畏懼而報警提告。
江男到案坦承確實與張男有工程上的糾紛,但辯稱那些訊息都不是他寫的、是張男誣賴亂改,但江又無法提出合理證據證明截圖證據有遭他人變造;張男也提供現場監視影像與音檔,江男不斷激動表示「我今天不敢揍他的話我就不姓江」、「他今天把錢拿出來」等,又出手推倒張男,可見江男有因爭執而恐嚇的意圖與動機。
新竹地院參酌截圖證據,認為江男自陳國小肄業、從事綁鐵工作,雖然對話有許多錯別字,但仍可明確辨別江使用這些文字企圖恐嚇威脅的犯意,犯後又持續狡辯否認、態度不佳,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傷害罪等,判江應執行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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