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小三告正宮居然贏了。(示意圖/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與林姓人夫過從甚密,兩人在車上激情擁吻、撫摸,結果被林男的沈姓正宮發現,沈女將行車記錄器錄到的影片傳給陳女的許姓男友,還說「這三段影片是你女朋友跟我老公在車内偷情激戰、熱吻、撫摸的畫面」、「看來你女朋友的私生活挺精彩豐富唷」,陳女事後向沈姓正宮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認為正宮侵犯陳女隱私權,判賠2萬元。
判決指出,沈姓人妻是在2019年6月間開車時,在自己車上發現不是其他的女性球鞋、日月潭某商旅折價券、驗孕棒等物品,檢視車內行車記錄器後發現,老公和陳女在車内接吻、撫摸及親熱的行為,同年9月,沈女把傳了3段影片給陳女的許姓男友,並附上「這三段影片是你女朋友跟我老公在車内偷情激戰、熱吻、撫摸的畫面,而且你女友超級主動熱情的說他很想要……」、「看來你女朋友的私生活挺精彩豐富唷」、「你女友寫的情書」等文字。
沈姓正宮不單傳訊息給陳女的許姓男友,還對陳女、林姓老公提起訴訟,其中,與陳女達成12萬元的民事調解,林姓老公則被台南地院判賠30萬元,外遇的兩人都付出代價,而沈女和林姓老公也在去年4月調解離婚。
但陳姓小三不甘一路挨打,也向高雄地院提告,指控沈女把影片傳給自己男友的作法損害她的隱私權,認為沈女指摘她私生活精彩豐富,已足使社會一般人認為她男女關係複雜,私生活紊亂,進而貶低她的社會評價,也侵害她的名譽權。
沈女則主張,陳女和自己老公有不正當交往行為,影片是在她自己車內的行車紀錄器所拍,陳女也把東西留在她的車上,這些都並非在陳女的私人場域,不能認為陳女有合理的隱私期待,而且把影片傳給陳的許姓男友,是希望許男不要受到和自己一樣的感情傷害。
法官認為。沈姓正宮取得錄影的方式雖然合法,但應該知道這些影像對陳女和許姓男友都非常敏感,不應擅自轉傳,但卻在沒有特定及合法使用目的及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情況下轉傳,確實有損害陳女的隱私權且情節重大,因此判賠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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