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宋姓慣竊騎贓車酒駕還闖自行車道,遭警攔查送辦。(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斗南一處自行車道,每到傍晚附近民眾都會到該處散步運動,上月28日大埤所警員陳言劼執行勤務發現一名男子騎機車闖入即上前攔查,男子停下後主動承認酒駕還催促員警快辦理,警員發覺有異,進一步查詢車籍發現竟是遭竊機車,男子酒測值0.31,警方訊後將宋男依《竊盜罪》、《公共危險罪》移送。
居住斗南鎮的宋嫌(51歲)有多項竊盜及毒品前科,上月28日下午16時許騎機車闖進建國二路附近自行車道,害運動民眾驚慌閃避,恰巧大埤所警員陳言劼執行勤務經過,隨即上前攔查欲勸導,未料男子停下後異常配合,經詢問有酒氣即主動承認酒駕,希望警方盡快辦理,異常配合引起員警懷疑。
警員以行動電腦進一步查詢車號,核對車號、車體顏色時,發現廠牌、車身顏色不符,宋嫌一開始矢口否認是贓車,直辯稱機車是向朋友借用,經陳員一再追問下才坦承該機車是他偷來的。宋嫌自述,該車是年初在斗南街上發現停路邊鑰匙未拔,見無人注意,便起貪念將機車騎走,並換上自己壞掉機車的車牌,占為己有來代步。
宋嫌不希望被發現騎乘的是贓車,後遭到員警攔查時才主動配合,但法網恢恢,躲不過警員的鷹眼觀察力,警方訊後,全案依違反酒駕《公共危險罪》及機車《竊盜罪》嫌移送偵辦外,後續將再清查是否另涉有其他刑事案件。
警方於同日通知贓車原車主前往領回機車,婦人接到警方電話告知已尋獲機車,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到派出所,除了不敢置信外更不斷感謝警方,早已經放棄找回失車的念頭,如今物歸原主,對警方讚譽有加。
▲機車失竊多月的婦人到警局確認真的是自己的車,相當開心大讚感謝警員。(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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