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寅政府針對檢方權力限縮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圖為位於首爾市瑞草區的大檢察廳。(圖/達志影像/newscom)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檢察體系將迎來70年以來的大變革!文在寅政府認為檢方權限過於龐大,因此從過去以來便持續推動改革、限縮檢方的權利。今(3)日上午,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正式通過國會本會議,並於下午由總統文在寅召開任內最後一次國務會議時公佈,完成「檢偵完剝」立法通過的最後階段。
南韓檢察機關同時擁有偵查權、起訴權,在6大項重大犯罪(貪腐、經濟、公務人員、選舉、國防產業、大型公共安全事件)中更擁有直接偵查權。為此,共同民主黨(現執政黨)於4月15日向國會遞出檢察廳法修正案、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是為「檢偵完剝」(검수완박,完全剝奪檢察機關偵查權),要求將檢方6大重大犯罪偵查權移交給警方。
根據《韓聯社》,繼南韓國會本會議於4月30日正式通過檢察廳法修正案,引起檢方與國民力量等在野政黨極大反彈,本月3日上午再度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在國會議長朴炳錫(박병석)進場宣布開議後,僅經過3分鐘便通過修正案。
▼南韓國會4月30日通過檢察廳法修正案,國民力量國會議員權性東向國會議長朴炳錫敦促取消表決。(圖/達志影像)
▲文在寅在最後一次國務會議,敲定公佈「檢偵完剝」法律修訂案。(圖/達志影像)
文在寅3日下午4時在青瓦台召開卸任前最後一次國務會議,宣布通過「檢偵完剝」的檢察廳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搶在卸任前速戰速決完成所有程序,相關法案預計在公佈的4個月以後正式實施。
文在寅表示,「政府上任後秉持著『燭光政府』的精神,針對權力機關持續推動改革,包括設置高階公職人員犯罪偵查處、調整檢警偵查權、實施自治警察制度、設置國家搜查本部、改革國家情報院。」
文在寅進一步說道,「即便取得重大進展,在確保檢方偵查時的政治中立與公平正義、是否出現選擇性正義等方面,卻無法消解疑慮、取得國民信任,因此國會才進一步實施偵查權與起訴權的分離。」
針對「檢偵完剝」正式通過國會本會議,大檢察廳次長檢察官朴成鎮(박성진)表示,此舉根本未遵守憲法規定的適法程序原則,未來大檢察廳不排除提起憲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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