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獲賠90萬元確定。(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綜藝大哥徐乃麟2015年間,借款給予大龍蝦數位國際公司總經理蔡曜丞(原名蔡志龍),但蔡男卻遲未還款。徐乃麟起訴求償,一審判決蔡男須賠償90萬元,蔡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3日仍判決蔡男需還錢90萬元,全案確定。
徐乃麟日前與友人聚餐,但其中卻有人染疫,徐乃麟得知後,急衝醫院PCR檢測,於4月23日確診。
本案為徐乃麟起訴,他與大龍蝦公司負責人陳永清為多年好友,2015年間12月間,當時蔡男以公司資金需周轉為由,向徐乃麟開口借錢,徐乃麟認為好友的公司有需要,因此答應借款,請經紀人將演藝酬勞轉到雙方講定的帳戶中,雙方約定一週後還錢。沒想到蔡男卻爽約,徐乃麟因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蔡男清償。
法院審理時,蔡男拒絕還款,辯稱徐乃麟為公司之無記名股東,當時陳永清表示他跟徐乃麟間有債務關係,要蔡男詢問徐乃麟能否幫公司,徐乃麟答應幫忙,資金入帳後,陳永清另外把錢還給其他股東,而這筆錢是陳永清承諾一週後補回,但陳永清未為履行,徐乃麟應請求陳永清還錢才對。
不過一審法院認定雙方借貸關係存在徐乃麟與蔡男之間,因此判決蔡男必須返還90萬元。蔡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蔡男在本件刑案中坦承他借款,另外也以自己的支票擔保,故應由蔡男還錢。高院3日駁回蔡男上訴,必須返還徐乃麟9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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