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領隊證過期注意!觀光局延長期限「免附帶團證明」

▲▼旅遊,觀光團,觀光客,東南亞遊客,新南向政策,旅行,旅客,跟團,團客,景點,國旅,導遊,領隊。(圖/記者李毓康攝)

▲沒有國際旅客來台,導遊領隊幾乎無生意可做。(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本土疫情續創高峰,旅遊業生意幾乎歸零,尤其多是以經營國際旅客為主要業務的導遊領隊人員,可以說是完全沒有收入。交通部觀光局表示,由於導遊領隊逾期換證人數眾多,加上國境尚未解封,因此同意延長「免附帶團證明」換證期限。

觀光局表示,原執業證有效期限屆滿日期為109年1月25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及111年1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者,得免檢附效期內執行業務足資證明文件,並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向本局委託辦理換證之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及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申請換證。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超過上述期限(111年6月30日止)申請換證者,則應檢附前揭證明文件,無法檢附者則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始得執行業務。

觀光局提醒,導遊及領隊人員申請換發執業證時,其執業證之效期,應回溯自原執業證效期截止日翌日起算3年(即換證後之有效期為原效期加3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