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咳嗽發燒等症狀容易讓人,擔心是否感染新冠肺炎。(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郭姓男子日前聽說,1名大學學生有發燒等身體不適症狀,郭男打電話到學校的學生安全中心,提醒校方應主動去關懷注意這名同學是否感染新冠肺炎,同學得知後,覺得自己只是感冒卻被亂講成染疫,到警局提告妨害名譽,雖然事後同學撤告,但警方仍依《傳染病防治法》散布情假訊息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5日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郭男本身具有相當醫學背景,因此他的年輕朋友發現林姓同學有發燒、咳嗽等症狀時,詢問郭男意見,郭男請朋友自己注意,同時打電話到林姓同學就讀的國立某大學學生安全中心,提醒校方,有學生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症狀,希望能多加注意。
林姓學生受到校方關心後,不滿自己的感冒被誇大渲染,到警局控告通報校方的郭男涉嫌妨害名譽,但林姓學生很快又反悔,決定不告了,警方調查後,仍認為郭男可能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罪,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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