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沒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又忘提醒長者不要在行駛中移動站立,導致乘客因急煞摔死。(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欣欣客運張姓司機年初開公車行經文山區路段時,為了閃避前方轉彎機車,急踩煞車,導致站在司機座位旁的1名80多歲老翁向前撲倒,腦部因此受到重創,緊急送醫不治,張男坦承沒有依照工作守則,提醒老翁在車輛停妥前坐好,台北地檢署5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張男。
1月下旬張姓司機駕駛671路公車,行駛在台北市興隆路四段往木新路方向時,在1處巷口突然發現前方直行的機車要右轉,張男緊急踩住煞車,以免追撞肇事,沒想到此時站在一旁的老翁重心不穩,再加上後方其他乘客也往前撲上,老翁撞上駕駛座旁的欄杆、票卡機等固定物,導致顱內出血死亡。
檢察官調查,公車載運乘客契約等文件須知上,分別有讓座給年長者、行動不便者及孕婦,以及在車輛行駛時,不得任意移動,需抓緊扶桿等多項條款,雖然老翁是因為即將到站,所以自己提前起身準備下車,張男也應該勸阻老翁避免危險。
此外,根據公車行車紀錄器,張男駕駛時疑似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會在看到前方同向直行的機車轉彎時,必須急踩煞車以免撞上,因此認定張男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依法將張男提起公訴。據了解,張男與客運公司仍在嘗試與老翁家屬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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