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縣報導
布袋分局員警於4日晚間19時巡邏時,在布袋鎮172線與臺17線路口,發現1男子騎乘重機車闖紅燈,攔檢盤查時渾身散發濃濃酒氣,經呼氣酒測值高達1.11mg/l,騎士表示,當日下午在布袋住家,自己喝200cc威士忌騎車外出要買晚餐,被警方查獲酒後駕車。
▲騎士酒後騎車外出買晚餐,因闖紅燈遭攔下酒測。(圖/布袋分局提供)
政府為遏阻酒駕,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處罰酒駕、拒檢之累犯,新法111年3月31日上路,10年內酒駕累犯或酒駕拒測者,公路主管機關將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本案嫌犯經查110年8月曾因酒駕遭移送法辦,將由公路主管監理機關公布姓名、照片。
布袋分局提醒鄉親,酒後駕車具有不確定的危險性,罰鍰金額亦大幅增加,若發生交通事故,損失的不只是自己,同時累及家人及無辜第三人生命、身體、財產,與其事後懊悔,不如即刻改變,勿心存僥倖,上路前多加思索,不要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淪為口號。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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