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居家照護人數持續攀升。(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勞動部昨(5)日放寬規定,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在「居家照護」的隔離期間,只要因不能工作而無法取得原薪資者,可依相關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ETtoday新聞雲》整理出5項相關QA,提供民眾參考。
Q1:確診者進行居家照護,可以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嗎?
A1:一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新冠肺炎,不論是在醫院治療、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只要因為不能工作導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從第4天起就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Q2:傷病給付可以領多少錢?
A2:目前最高投保級距為45800元,若以進行10天居家照護來說,可領到7天的普通傷病給付,最高有5343元。
▲勞保傷病給付與防疫補償金。(圖/記者廖婕妤製表)
Q3:誰可以領防疫補助金?
A3:進行居家隔離、居家簡易、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的「接觸確診者」,或是為照顧無法自己生活的隔離者之家屬,每人可日可領1000元,前提是隔離期間沒有領薪或領其他同性質補助。
Q4:確診者能領防疫補助金嗎?
A4:不能,但若「接觸者」或「照顧者」在居隔期間確診,可改為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和原先每日領的1000元防疫補助金不衝突。
Q5:居隔「3+4」可以領幾天補助?
A5:前3天可請領補助金,後4天若快篩陰性後外出,就無法請領。
補助金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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