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新竹縣一間產後護理之家發生虐嬰事件,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6日上午公布影片和照片,畫面中照顧員把出生10天的新生兒從腳抓起起,洗澡過程抓著嬰兒的腳「頭下腳上」,直到嬰兒臉上出現瘀青,爸媽警覺才調閱監視器畫面,讓事件曝光。時代力量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並指,該萊姆產後護理之家的地址與行政院顧問鄭宏輝妻子陳姿伶經營的「萊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相同,呼籲既然身為公眾人物,就應該負起責任,面對所有有疑慮的爸爸媽媽,全額返還已交付的訂金。
▲陳椒華、連郁婷舉行「產後護理之家虐嬰」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陳椒華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衛福部應該修正「護理機構評鑑辦法」及「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將現行中央的評鑑制度以及地方的督導考核制度透明化,應把護理機構不合格的違規樣態、事實,將評鑑結果公開在網路上;衛福部並應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兒虐機構督導不周的問題也一並納入裁罰範圍,產後護理之家同樣也有責任監督不適任的照護人員。
連郁婷表示,她昨天在新竹縣議會質詢時揭露萊姆產後護理之家的工作人員不當對待小孩,隨後又接到爆料指,有嬰兒住進去幾天就發生吸入式肺炎的狀況,但護理之家卻要求家長提供嬰兒入住前的X光片,證明嬰兒是健康的狀態,顯然這個產後護理之家不僅是累犯,更時常卸責,而且從頭到尾都不願意公開道歉。
家屬委任律師陳志寧表示,該照顧員已遭新竹縣政府依違反《兒少法》裁罰6萬元,但產後護理之家沒有任何行政責任,憑什麼機構不用承擔責任?可見在我國的兒少法以及針對產後護理之家的評鑑制度,嚇阻力非常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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