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劉姓男子到好友家喝酒聊天,見好友爛醉不醒,竟性侵他身旁的同居女友,女友事後報警,桃園地院判處劉男徒刑1年8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黃姓男子邀請劉姓好友回家喝酒聊天,想不到竟引狼入室,劉見黃的女友躺在地上,不顧黃就躺在旁邊,性侵其女友得逞,黃男被鬧鐘吵醒後劉才逃離,女友馬上告知男友並報警。桃園地院審理後,考量劉男已與女方以15萬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處劉男徒刑1年8月。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女友同居,於109年6月晚間在路上巧遇朋友劉男,便邀請劉男一起回租屋處飲酒聊天。3人喝到深夜11時半,黃男因不勝酒力先躺下來睡覺,女友和劉男繼續聊天到凌晨3時,女友也感覺累了,就躺在黃男身邊準備入睡。
想不到劉見好友爛醉不醒,竟直接騎上他女友,強行脫下女友內褲指侵得逞,此時,黃設定的鬧鐘在凌晨3時30分響起,劉男見黃男竟然起床,假借要上廁所逃離租屋處,女友馬上跟黃男講被劉男性侵的事,並報警處理,清晨到醫院驗傷,在身上驗出劉男DNA。
法官認為,劉男在此案前與女方素未謀面,為逞一己色慾,以強暴手段對女方做出性交行為,嚴重戕害女方身心;且警察問訊時,劉男全盤否認,對女方造成2度傷害,考量他於法院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並與女方以15萬元和解,依強制性交罪,處劉徒刑1年8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