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口服藥「中重症個案才可用?」 羅一鈞:錯!輕症就要投藥

▲▼網傳中重症才能使用口服藥物,指揮中心5/8說明確診者用藥。(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網路謠傳「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只有中重症個案可使用。」指揮中心澄清,事實上口服抗病毒藥物主要是用在無症狀或輕症個案,重症患者反而在照護時,會依據醫師評估以不同藥物治療,較少使用口服藥。

對於有網路謠傳,口服抗病毒藥物只有中重症個案可使用,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澄清「是錯誤的」,藥物本身主要使用在無症狀、輕症個案,且根據臨床評估,符合65歲以上、或13類高風險因子,如:有抽菸紀錄、糖尿病等,醫師開立處方就可使用。

羅一鈞解釋,中重症部分則是會由醫師評估適合的藥物,包括單株抗體或類固醇免疫調節等,少數情況使用莫納皮拉韋等藥物,口服抗病毒藥物通常適用於輕症、無症狀個案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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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部分,羅一鈞也強調目前已經簡化流程,增設藥物的配置點,希望能提高取得的可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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