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反覆流產+乾燥症 請領保險金347萬遭拒怒告...真相曝光了!

▲因應疫情,金管會宣佈,保險業親晤親簽可採線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曾女向富邦產物投保「個人健康險暨傷害險」,罹患乾燥症後,向保險公司請領347萬餘萬遭拒,憤而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38歲曾姓女子因罹患乾燥症,多次住院接受免疫球蛋白等治療,因她向富邦產險投保「個人健康險暨傷害險」想依約申請理賠347萬9162元,但富邦以該療程不具必要性而拒絕給付保險金,讓她憤而提告。士林地院審結,發現曾女無法證明有罹患此病,且她另涉詐領保險金遭起訴,並坦承從網路社團得知詐領保險手法,駁回告訴,可上訴。

曾女主張自己投保期間從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1日,到期自動續約,險種項目包含個人定額給付住院醫療保險乙型、個人實支實付住院醫療保險、豐富人生海外突發疾病、個人傷病門診手術醫療保險、個人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庚型。

她經醫生診斷罹患乾燥症候群即修格蘭氏症候群,並在投保同年8月10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間,多次住院接受免疫球蛋白及優滴寶-LiquiD P&B治療,依約申請理賠,但富邦產物卻以該療程「不具必要性」拒絕給付保險金,因此提告,請求富邦產險給付醫療費用等保險金347萬9162元。

富邦產險提出抗辯,曾女在另案刑事詐欺案,自承向醫師做虛偽陳述,導致醫師誤判病情,事實上她並未罹患該疾病,縱認曾女曾罹患該疾病,但台大醫院出具的鑑定已表明,該療程治療「不符合醫療常規」,然而曾女實際上並未罹患該疾病,自然不需要接受療程及住院必要;再者,曾女住北投區,卻遠赴位在台中亞洲大學附屬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及彰化漢銘醫院等處治療,令人起疑,且又自稱罹病期間向數家保險公司投保健康保險,藉此獲取不法利益,故求請免賠。

▲保險,儲蓄,投資,保單,理財。(圖/pixabay)

▲曾女在臉書社團學詐領保險金方法,想依樣畫葫蘆遭拆穿。(示意圖/pixabay)

法官經查,曾女雖提出漢銘醫院等醫院診斷證明書,想證明自己有罹患該疾病,然後曾女因涉嫌詐領保險金一事,遭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不實使醫師陷於錯誤而進行住院注射免疫球蛋白針(IVIG),向法院聲請羈押,她於羈押庭中已承認聲請羈押犯罪事實,並表示從網路社團得知詐領手法,向醫師謊稱曾反覆流產、做試管嬰兒,並進行相關療程,因此獲取保險金遭起訴。

曾女又提出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書,主張該療程經住院治療應符合常規,評議書僅認定以住院方式注射免疫球蛋白符合常規,而非認定她確實有罹患該疾病而進行療程必要。

法官根據曾女所有病歷,從醫學理論與實務而論,病人確診抗磷脂症候群的過程發現有瑕疵,且曾刻意隱瞞免疫風濕科醫師她自然懷孕史,竟編造反覆流產6至7次病史,引導醫師認定她疑似自體免疫疾病併產科併發症,利用醫師同理求孕而不易的痛苦心理,要求一些高價自費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

士林地院民事庭認為,曾女無法提出有罹患該疾病,縱然確診,也無必要使用該療程進行治療,且主治醫師曾遭誤導在先,事證明確,請求保險金無理,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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