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居檢外出挨罰 「包1粒檳榔賺5毛」分期還10萬

▲▼單親陸配違反居家檢疫遭罰10萬,包檳榔1粒賺5毛分期繳罰金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單親陸配違反居家檢疫遭罰10萬,包檳榔1粒賺5毛分期繳罰金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單親媽媽2020年7月自中國大陸入境台灣,本應居家檢疫14日,卻在第6天因家裡沒東西吃,又不願麻煩里長,私自外出購物1小時,遭新北市衛生局裁罰10萬元,她逾期無力繳納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考量她獨自撫養未滿2歲女兒,又僅靠包檳榔「1粒賺5毛錢」,同意分期繳納。

據了解,45歲馮姓婦人從大陸嫁來台灣,經歷2次婚姻,2019年2月生下1女,當時生產過程中大量出血,經急救撿回一命,院方也協助申請政府補助金30萬元,但身體大病後相當虛弱,與台籍丈夫離婚後,就帶著幼女返回對岸養病。

無奈馮婦已無中國身分證僅有居留證,在老家謀生不易,只好在2020年7月30日將女兒交由家人照顧,自己返回台灣找工作;入境後原本需要居家檢疫14日,至8月13日期滿,卻在第6天,因家中沒東西吃,又不想麻煩里長,獨自外出1小時到超商買東西,違反居家檢疫規定。

新北市衛生局獲報後,對馮婦裁罰10萬元,但她無力償還,罰單逾期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她向書記官表示「我錯了,願接受裁罰」,但她回台後1年多找不到工作,補助金30萬已經花光,今年(2022年)2月間,找到代包檳榔的工作,「1粒賺5毛錢」,身體狀況好,一天可賺1000元,但還要負擔租屋費用及水電瓦斯等生活開銷。

新北分署考量馮婦收入微薄,加上女兒將從中國接回台灣生活,將負擔更大支出,同意先繳納6,015元,剩餘5萬7,000元分19期,每期繳納3,000元,並基於人道考量,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方便其將小女兒接到臺灣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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