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公佈首波酒駕累犯名字。(圖/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依據今年3月31日施行酒駕新法規定,9日於裁決處官網公告2名男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他們都是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第1次酒駕,分別在今年3月底、4月初第2次(含)以上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之規定。
▲酒駕累犯無碼正面照曝光。(圖/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交裁處指出,配合酒駕新法施行,已於裁決處官網上設立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對於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告揭露駕駛人全名、照片等個人資訊,以抑制酒駕及悲劇發生。
首波公告的酒駕累犯有2位,3月31日在桃園區違規的何宜諺,4月4日在中壢區違規酒駕的許建宏,2男都是累犯。裁決處說明,公布名單者都符合新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張丞邦表示,呼籲民眾醉不上道酒後不開車,勿存憢悻心態, 也籲請飲酒場所業者,如果發現賓客飲酒後仍要駕車,應主動提醒,協助提供代駕資訊或代叫計程車等服務,以杜絕酒駕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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