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富商聯手性侵女子,均遭重判10年定讞。(示意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郭姓骨董商與證券公司前葉姓董事熟識,2人2016年參加完拍賣會後,帶1名女子舉行慶功宴,並聯手將女子灌醉,帶回郭男位在天母的豪宅內輪流性侵女子。事發後2人辯稱是情投意合的3P,但豪宅中的紅外線監視器卻錄下犯行。一二審均將2人分別重判10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
郭姓骨董商開設文藝店超過30年,在業界頗負盛名,專門經營青銅器、金銀器、玉器、文房雜項、宗教文物,除了在台北市士林區有店面以外,高雄也設有分店。至於葉姓證券商的公司,在他的帶領下也曾經拿下期貨信託事業及期貨信託基金鑽石獎,業界中頗負盛名。由於葉姓證券商喜愛骨董,因此與郭男熟識。
檢方起訴指出,被害人小梅(化名)因工作關係而認識葉男,2人曾短暫交往,後來她發現葉男已婚,決定與他分手,但彼此間仍有往來。而葉男2016年底應郭男邀約,到台北市松山文創園區參加骨董拍賣會,結束後,2男1女一同到餐廳吃飯,之後又轉往Pub續攤,小梅在2人聯手灌酒下,不勝酒力,逐漸昏睡,最後被載至郭男天母住處。
小梅最後遭2人聯手性侵,而小梅昏睡中還依稀記得,2人性侵後還拿起酒杯互相乾杯,擊掌慶賀,臉上露出詭異笑容。第二天一早,小梅清醒後,向2人表達「我要回家」、「帶我回家」等話語,但2人卻二度性侵得逞。小梅不滿,具狀向檢方提出告訴,檢方對2人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2人不否認發生關係,但辯稱是情投意合下發生的3P,沒有違反小梅的意願。但豪宅中的紅外線感應自動監視器,在沒有開燈的狀況下,仍自動錄下3人的動作,因此法院認定2人確實違反小梅意願而性侵,一審法院在判決書中痛批「被告2人酒後合力對小梅分別為2次強制性交犯行...造成小梅身心受創甚鉅,迄今仍持續就診精神科,實不足取;又其等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飾詞狡辯,迄未能與小梅達和解或賠償,毫無悔意。」因此分別重判10年。
上訴二審後,2人還是否認犯罪,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10年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2人分別遭重判10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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