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見擔任健身教練丈夫的女同事傳鹹濕簡訊,「別和別人墜入愛河她們的水都沒我多」憤而提告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人妻發現擔任健身教練的丈夫與已婚女同事小欣(化名),利用健身課程空堂時間多次發生性行為,以共享Google雲端文件方式傳情「不敢頂撞哥哥只想被哥哥頂撞」、「別和別人墜入愛河她們的水都沒我多」等鹹濕對話,更互傳清涼暴露照片,人妻心碎對2人求償60萬。士林地院審酌雙方經濟等,認2人須連帶賠40萬元。
人妻主張,她2018年與丈夫阿凡(化名)結婚,育有2子女,但丈夫卻與小欣從2020年5月起至2021年2月,在某知公司宏內部健身房、各自住處、丈夫車上、旅館等地點發生性行為,更以Google雲端文件方式傳「當你肉棒從我身體磨蹭出濕熱的水時,你的眼神投入的望向我身體彷彿我是性感女神」等愛意文字,認為2人嚴重破壞家庭共同生活圓滿安全,不法侵犯配偶權,請求連帶賠償60萬元。
小欣出庭時提出抗辯稱,婚外情都經正宮同意,且2人婚姻及生活也沒有因為她與阿凡搞外遇就受影響,同時也認為請求賠償過高,請求駁回聲請、阿凡則未出庭聲明或陳述意見。
▲擔任健身教練的人夫與已婚女同事利用空堂在健身房大搞連結。(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官經查發現,小欣前夫在發現2人不倫戀後,已在前年10月離婚,獨自撫養女兒,提告向2人求償35萬元,且根據IG、Google雲端文件對話發現,從事健身工作的2人相當熱愛以工作術語述愛意「練了深蹲半輩子只為了坐到對的人」、「每次妳坐上面搖到妳噴水,水順著我的棒棒流下來流到蛋蛋那邊都覺得好舒服...」,因此認定人妻主張為事實,至於小欣稱人妻同意婚外情這部分因無法舉證,故不採信。
法官審酌人妻原擔任健身教練,目前留職停薪,小欣目前以承接零散健身教練工作,月薪1萬餘元,阿凡擔任健身教練,兼衡2人行為及人妻於孕期及產後期間遭遇丈夫外遇所受痛苦程度等,認請求連帶賠償60萬屬過高,應酌減至40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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