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男殺害青年,阿嬤跪求法官判死,但更審仍改判20年。此為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啃老族」男子蘇偉智缺錢花用,持刀搶劫19歲的劉姓工讀生,殺死劉男。一二審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撤銷發回後,更一審審理時,死者的阿嬤當庭向法官下跪,哭著請求判處死刑。但更審法院10日宣判,改輕判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0年3月27深夜,平日流連網咖的「啃老族」蘇男(35歲),因缺錢花用,竟在身上預藏水果刀,徘徊在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巷弄間,打算進行持刀搶劫。深夜12點左右,當時19歲的劉姓工讀生打算返家,蘇男見他獨自一人,就持刀上前,脅迫劉男交出財物。
劉男不肯,奮力抵抗,蘇男就以刀刃揮擊劉男3次,劉男趁隙逃離現場,蘇男沒有搶得任何財物。但劉男其實已經身受重傷,跑沒多遠,就傷勢過重倒臥路旁,附近商家趕緊報警送往急救,仍不治死亡。蘇男在警方到場後自首,並交出兇刀,檢方依照「強盜殺人罪」提起公訴。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蘇男有罪,均重判無期徒刑。
案經撤銷發回,高院進行更一審,並於日前傳喚被害人家屬到庭。其中死者父親當庭痛罵蘇男狡辯,更對法官說「法官你身上會帶刀嗎?哪個人出門要帶刀?」他甚至叫蘇男的辯護律師要有良心,有誰帶刀殺人再說「不是故意的」。死者的阿嬤也到庭,她陳述時直接對法官下跪,請求法院判處死刑,並哭訴「一個孫子就沒了!」
全案於10日宣判,高院改判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高院在量刑理由中指出,雖然蘇男並未坦承全部的犯罪,但他先前並無前科紀錄,本案亦無足夠之積極證據認定他出於殺人之直接故意;另外他雖然並未實質賠償被害家屬,但於更審時已自白認罪,並當庭或「修復式司法程序」中表達對被害人家屬之歉意,高院因此予以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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