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企銀掏空案投保中心求償 游淮銀兄弟二審須賠4億多

▲交易,行收賄,走後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前立委游淮銀涉及東企銀掏空案,二審判賠4億多元。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國民黨前立委「阿不拉」游淮銀是1980年代台灣股市界聞人,2005年間涉台東企銀掏空案,目前刑事案件部分仍未完全定讞。而投保中心也起訴求償,一審判決游淮銀、游淮銅兄弟等人須賠償4億多元,案件上訴二審,高院10日駁回上訴,仍判決游淮銀等人須賠償4億多元。可上訴。

「台東區中小企銀」見證花東地區的經濟型態。台灣光復初期民生困苦,花東人民以互助會的方式,於1949年成立「花東合會」,這也是東企銀的前身。之後分家,由台東當地仕紳另組「台東合會」,一直到1971年改名為「台東中小企業銀行」,並於1983年間上市,當時股價10元,剛好遇到台灣經濟起飛時,到了1994年間,股價已經飆漲到660元,也引起各方爭奪經營權,最後由當時的「股市四大天王」之一的游淮銀,搶下經營權。

不過「阿不拉」游淮銀入主2年後,就爆發掏空案件,1996年2月間發生擠兌事件,東企銀股價一瀉千里,最後由中央存保公司接手,雖然中央存保試圖以各種方式重振旗鼓,但游淮銀留下的財務缺口太大,無法填補。直到2007年才由荷蘭銀行集團接手,「台東中小企業銀行」正式走入歷史。

檢調單位針對東企銀掏空案偵辦後,2005年間對游淮銀以「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提起公訴,並求刑7年;之後又追加起訴《商業會計法》。其中「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部分,最後游淮銀遭判刑2年定讞,他於2007年入監、2009年10月獲得假釋。另外他涉及的《商業會計法》,案件纏訟17年仍未定讞,2年前的更二審一度還判決游淮銀無罪。

中央存保公司認為游淮銀、游淮銅兄弟等人,在「桃園國際路房地貸款案」、「桃園吉昌街房地貸款案」中,違法核貸,讓東企銀受有4億2318萬餘元的損失,因此提出訴訟求償。一審全數判准,全案再上訴,二審高院10日仍駁回上訴,還是判決游淮銀兄弟須賠償4億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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