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長榮國際董座鬧雙胞 弟弟派選出新董座張國明

2022年05月10日 16:26

▲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延燒,弟弟派代表律師黃福雄今(10)日受訪說明召開臨時股東會的選任結果。(圖/記者林淑慧攝)

▲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延燒,弟弟派代表律師黃福雄今(10)日受訪說明召開臨時股東會的選任結果。(圖/記者林淑慧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延燒,弟弟派今(10)日召開巴拿馬長榮股東會,在張國華指定代表人、律師陳錦旋不在場的情況下,選任大房二子張國明為巴拿馬長榮國際(EIS)股東會董事長;弟弟派委任律師黃福雄受訪時指出,張國明為依據公司章程選出之 PERMANENT PRESIDENT,將儘速送至巴拿馬登記。

黃福雄表示,張榮發先生逝世後,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董事遲遲未依公司章程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迄今已逾六年,指稱公司 PERMANENT PRESIDENT無端遭變更登記為張國華先生,該等變更登記嚴重違反法令及本公司章程,當然無效,張國華先生亦當然不得以 PERMANENT PRESIDENT自居。

股東張國明先生為確保公司有效運作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今日依據公司章程第7條第11項後段規定,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 PERMANENT Director,並依據公司法令及公司章程於該次股東會,經持有高達本公司總股權數百分之六十之股東決議,選任張國明先生出任巴拿馬長榮國際 PERMANENT PRESIDENT/ PERMANENT Director。

弟弟派發佈書面聲明指出,唯一經股東會依章程合法選任之 Permanent President / Permanent Director 為張國明,張國華未經公司股東選任,不具Permanent President 之身分,所為變更登記依法無效,自無權對外代表公司發言及為一切行為,其所發布之任何聲明僅為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公司立場。

另外,在過去六年間,張國華如有任何處分本公司財產或對外為任何交易,皆未經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而依法無效,張國華應負責回復原狀,如造成本公司損失,張國華亦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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