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8歲陳姓男子嘿休15歲學妹23次,2人因細故起口角後,傷心學妹想不開跳樓尋短竟意外發現懷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18歲陳姓少年與15歲小兩屆學妹談戀愛,愛得濃烈交往僅5個月,留下愛的痕跡共23次。豈料,陳男厭倦後向學妹談分手,挽回不了男友的學妹跳樓欲輕生,緊急送醫後赫然發現自己懷孕,學長便大搞消失。學妹引產後也憤而提告。士林地院審結,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
陳男與年僅15歲學妹小喬(化名)在2020年1月1日交往一直到同年5月27日,交往期間,兩人在小喬信義區住家、陳男內湖住家及U2電影院共發生過性行為共23次。
小喬對陳男死心塌地,但卻在交往期間感到男友似乎對她越來越不重視,同年7月3日兩人相約聊聊,沒想到陳男向小喬提出分手,傷心欲絕的小喬不斷試圖挽回男友,但男友不領情便離開。低落的小喬,便在發生爭執後負氣跳樓尋短。
▲陳男與未滿16歲學妹連結,意外懷孕。(示意圖/pexels)
緊急送醫後,所幸小喬撿回一條寶貴性命,但護士同時也告訴小喬懷有身孕了。小喬又驚又喜想把好消息告訴陳男,但陳男卻避而不見,難過的她只好靠社群軟體IG不斷發文抒發心情。
在同月21日仍得不到男友回覆的小喬,只好向媽媽坦白一切,並在媽媽陪同下到醫院將胎兒引產。由於小喬未滿16歲,幫她引產的醫院了解來龍去脈後也同時通報警局。
法官審酌陳男明知小喬未滿16歲,心智發育尚未完全健全,竟未能克制情慾而與學妹發生性交行為,惟念他坦承犯行,並當庭表示願意以每期新台幣5000元給付方式,分期支付10萬元給小喬,彌補造成傷害,小喬也願意給舊愛從輕量刑。
士林地院考量陳男行為時剛滿18歲,年紀尚輕,正值血氣方剛,雖迄今雙方對賠償金額多寡沒一致意見,而小喬父母也表明不願出庭調解,陳男計畫今年9月要再就學,仍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共23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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