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狠心母親虐死自己女兒。二審重判11年半。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33歲的廖姓母親,因年僅1歲10月大的女兒不服管教,竟罰站5小時,還以吹風機燙頭,推倒、虐打等方式,對待女兒,造成女兒顱內出血,送醫插管20多天後不治。一審將廖女判刑12年半,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1日仍將廖女判刑11年半,可上訴。
廖女與丈夫育有一對龍鳳胎,2夫妻2020年中搬到桃園平鎮區居住,而判決指出,女兒年紀雖小,但不服管教,廖女因此在2020年6月到8月間,3度要求女兒罰站,從深夜11點站到凌晨4點。不僅如此,她也在女兒罰站期間,將女兒推倒,頭部撞到磁磚,甚至還以鞋拔毆打女兒,拿吹風機燙女兒。一直到當年8月19日晚間,發現女兒沒了呼吸心跳,才趕緊送醫急救。
醫院收治時,發現女嬰不僅顱內出血還全身是傷,依法通報社工與警政單位,而女嬰的病情險峻,院方立即插管治療,期間女嬰狀況一度好轉,但最後仍回天乏術,在插管20日後不治身亡。廖女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之後依照「家暴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廖女否認犯案,辯稱都是女嬰自己摔傷、打鬧受傷,還說女兒身上的骨折,是她自己從餐桌上摔下;另外也說女兒的顱內出血,是因為跟兒子2人拿安全帽打鬧所致,並非自己虐打造成。一審法院不採信,審酌她無前科,而且同齡的兒子身上並無虐待傷痕,可見廖女對女兒「冷漠無情」,因此重判12年6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仍認定廖女有罪,全案於11日宣判,高院酌減刑度,改判有期徒刑11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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