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培訓性行為可拿300萬!色男一人飾兩角 拐少女拍猥褻片

▲桃園市陳姓男子在某宮廟擔任宮主,於2019年2月至6月間,以幫14歲少女「清身體」為由,卻兩度在廟方小房間內撫摸其胸部與親吻嘴巴等強制猥褻行為。(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黃姓男子一人飾演兩角,拐騙未成年少女培訓2個月的性行為,即可獲得300萬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黃姓男子2019年透過臉書偽裝成年輕女子,誘拐未成年少女拍攝猥褻影像,用「『教官』訓練從事性行為2個月,即可獲得300萬元的報酬」等話術,再一人飾演兩角,同時拐騙未成年少女拍攝猥褻影片並口交得逞,直到被少女母親發現,怒報警處理。新北地院審理後,也依引誘使少年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年4月。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先是在臉書上假扮成年輕女子,並「Wan Ting Wu」之暱稱,在網路上搜索獵物。其明知被害少女未成年,卻向少女表示,只要由「教官」(同樣由黃男扮演)訓練性行為2個月,就可以獲得300萬元,吸引缺錢花用的少女上門。

被害少女表示,當時她因缺錢而答應此邀約,隨後「Wan Ting Wu」便要求她加入自稱「教官」男子的通訊軟體,藉此誆騙少女在外婆家和他發生關係。

事後黃男還拍下少女替他口交之相關影像,被少女要求「不要拍」,但黃男卻以「紀錄」為由繼續拍攝,直到被少女的母親發現後,怒報警處理。

新北地院審酌黃男為滿足一己私慾,明知被害少女尚未成年,竟先以女性身分降低少女戒心,在以高額報酬引誘少女拍攝猥褻影像,造成少女心中難以抹去之陰影,甚至更因此還有輕生之舉,衡量黃男至今未與少女和解,依引誘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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