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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保母涉虐1歲娃顱內出血 還超額收托15幼兒遭重罰20萬元

▲▼豐原上月發生虐童事件,男童母親泣訴擔心兒子會失明。(圖/爆廢公社二館提供)

▲無良保母涉將1歲娃重虐顱內出血昏迷,還超額收托15幼兒遭重罰20萬元。(圖/爆廢公社二館提供)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易姓男童疑遭夏姓保母虐待、顱內出血昏迷送醫,經社會局追查,夏姓保母雖然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但沒有向社會局登記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甚至違法收托幼兒數多達15人,情節嚴重,還不配合調查,以個資為由不提供收托名單,社會局依兒少權法重罰20萬元,同時提起重大兒虐案件獨立告訴。

▲▼豐原上月發生虐童事件,男童母親泣訴擔心兒子會失明。(圖/爆廢公社二館提供)

▲涉嫌虐童的夏姓保母被羈押,還對其他家長謊稱家人確診,短期不能收托。(圖/資料照片)

更誇張的是,夏姓保母因涉嫌重傷害罪遭收押禁見,還跟其他家長謊稱因家人感染新冠肺炎,所以短期內無法收托。社會局表示,社工訪談時,夏姓保母堅不吐實,以個資為由不提供收托名單,以致證據蒐集困難。

易姓男嬰被送醫時全身多處瘀青、顱內出血,院方研判顱內出血是外力造成,昏迷指數5至6分,易母也提到,孩子雖已拔除呼吸器,但擔心會有失明之虞。

社會局指出,家長說當初透過網路或友人介紹找到夏姓保母,收費便宜,送托時間彈性,但參觀環境時間都約在晚上或假日,平時接送在家門口或巷口,不會看到其他孩子,家長們都沒有發現異狀。

社會局說明,夏姓保母曾申請登記居家式托育服務,因資格不符遭社會局駁回,她明知自己沒有取得登記,仍故意違法收托,且收托人數遠超過照顧比,違反兒少權法第82條第1項前段規定,社會局加重處罰2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另外,因易姓男童傷勢嚴重,社會局依兒少權法第112條提出獨立告訴;如虐待情事經調查屬實,最重可再處60萬元,社會局依法裁處,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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