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收賄入獄「超狂消費力曝光」 64萬買名錶...2件襯衫11萬

▲手錶,男士,錶帶,時間。(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林振宏因收賄572萬元,被依貪污罪判16年徒刑,更1審判決書讓他的超狂消費力曝光。(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2015年10月間,高市警局爆發員警集體包庇賭博電玩業者弊案,先前擔任高雄市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的林振宏,因收賄572萬元,被依貪污罪判16年,他入獄服刑前曾跳愛河「以死明志」,高等法院另外審理他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時,發現林消費能力驚人,不僅以現金買下1500萬元房子,還花240萬收藏OMEGA錶,最貴一隻要價64萬,還到ARMANI、BURBERRY等名牌店狂買服飾,單次消費超過10萬元。

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前局長李世昌,先前收受電玩業者賄賂1144萬元,遭判刑6年4月定讞,已入監執行。而他還咬出前部屬、2線3星的高階警官林振宏也共同收賄、均分賄賂572萬元,檢方對林男追加起訴。一二審均重判他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林振宏上訴定讞。

但林振宏貪污所得沒收金額部分被發回高分院審理後,經高雄高分院更1審法官開庭調查,認為其財產1289萬元來源不明的部分,應扣除林振宏及其配偶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的薪資財產共929萬元,還剩359萬元。

而更1審判決書曝光後,林振宏任職專勤組期間及其後3年內,現金購物的超狂作法也終於曝光。

林除了以現金支付240萬元的購屋款和179餘萬裝潢費,另外光OMEGA手錶就買了7隻,最貴為男錶一支要價64萬,共花240萬;此外,還收藏瓷器支出61萬元、購買ARMANI服飾支出88萬元、購買TOD'S鞋款支出10萬元、購買DAK'S服飾支出27萬元、購買BURBERRY服飾支出23萬元,其中光2件襯衫就要價11萬元,可知林振宏財力驚人。最誇張的是,連父母過世後所留遺產,也是由林以560萬元現金,交給7位兄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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