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王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草屯鎮成功路,與一台BMW轎車互相超車,爾後BMW駕駛一度超車不成,竟疑似手持空氣槍朝王男座車射擊,嚇得王男趕緊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以車追人,隔天通知該BMW轎車駕駛韓姓男子到案說明,韓男辯稱當時因開車載小孩,因此「釋放槍枝氣體」免生危險、並非針對王男,警方訊後仍依違反社維法等罪嫌函送法辦。
▲王姓男子指控白色BMW轎車駕駛疑似超車不成,竟持空氣槍朝他車尾射擊(下同)。(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王姓男子向媒體投訴,指4日晚間6點多開車取道成功路一段的內線車道向南行駛,從行車紀錄器畫面看來,王男先在敦和路口停等紅燈後起步,一台白色BMW轎車立刻加速尾隨跟上,先往右切超越王男座車,王男繼續往前開過明賢街路口與BMW轎車會車後,BMW竟又尾隨跟上,一路緊追經過中興路口,再往右切企圖超車,因受前車阻擋未成,接著就聽到「喀!喀!」2聲清楚的開槍擊發聲響。
▲▼王姓男子與白色BMW轎車駕駛數度互相超車。(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王男投訴表示,雙方先前只是數度互相超車,聽到聲響當下以為車體被小石子擊中,但轉頭一看,BMW駕駛竟持槍指向他,還作勢拉槍套、扣扳機,嚇得他立刻驅車飛奔至草屯派出所報案。
警方獲報後,依行車紀錄器拍下的BMW車牌號碼,隔天通知駕駛韓姓男子到案說明,韓男也當場交出該把槍枝,原來僅為一把空氣槍;他表示不認識王男、雙方更沒有結怨,辯稱當時車上載有孩子,而槍枝內灌有瓦斯氣體,因為擔心在車內誤擊傷到孩子,才擊發以「釋放槍枝氣體」,造成王男的誤會。
警方表示,王男人車無礙,但仍對韓男提出恐嚇告訴,連同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規定,訊後先沒入該槍枝、並將韓男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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