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女藝人「偷吃別人老公」 《大學生了沒》蘿莉塔判2個月

2022年05月12日 14:37

▲▼女藝人李沐晴告「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留言誹謗她,與律師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女藝人李沐晴(中)指控通告女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留言誹謗她,與律師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從電視節目《大學生了沒》出道的通告女藝人蘿莉塔,2020年在網路留言指稱女藝人李沐晴「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等語,蘿莉塔被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出庭反擊李女「約砲我男友」還藉提告對她潑髒水,惹怒已是人母的李女痛批「在胡說什麼」,檢方也指蘿莉塔「其心甚為惡劣」、請求重判,台北地院今判蘿莉塔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雙方今都沒到庭聆判。本案源於蘿莉塔(37歲,本名李晨菲)前年(2020年)6月26日,在臉友「Alison WaWa Liu」辱罵李沐晴的一篇PO文,以帳號「Lolita Lee」留言附和「阿哈哈哈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

▲▼「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李晨菲)被女藝人李沐晴指控加重誹謗,她到台北地院出庭堅稱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蘿莉塔(李晨菲)被女藝人李沐晴指控加重誹謗,她到台北地院出庭堅稱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蘿莉塔更指稱李女「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等語。李沐晴提告追究8名網友,檢警僅揪出蘿莉塔留言惹禍,至於原PO跟其他附和的留言者,暫時查不出身分。

蘿莉塔到案否認意圖誹謗,辯稱留言分享自己被劈腿的經驗和心情,不是針對李沐晴,但檢方質疑蘿莉塔留言方式,所有人看了都知道她在說李女,內容都屬私德、跟公益無關,且已貶損李沐晴名譽,據此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蘿莉塔出庭堅稱無罪,自稱「我手上很多證據,是我親身經歷」,她說自己前男友當年親口招認,被李女單獨約出去,有發生「逾矩」的事情,蘿莉塔說當時不認識李女,設法透過關係私訊李女套話,李女親自回應「他以前從來沒有這樣對我過,我想他應該是喝太醉了」。

蘿莉塔認為這代表李女已經「證實」,所以她合理相信男友跟李女「發生男女之間的事」,所以「我是有證據認定李女『約砲』我男友!」蘿莉塔更聲稱起初不把話講明,是要保護已婚有小孩的李女,「因為我來自單親家庭」,不料李女卻提告對她潑髒水,把不開心的事都倒在她身上,「我才決定繼續打官司」。

▲▼女藝人李沐晴(左)指控「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李晨菲)加重誹謗,到台北地院開完庭堅稱會求償。(圖/記者黃哲民攝)

▲李沐晴(左)指控蘿莉塔(李晨菲)加重誹謗,到台北地院開完庭堅稱會求償。(圖/記者黃哲民攝)

李女按捺不住,當庭痛批蘿莉塔:「在胡說什麼!」李女並引用作家吳淡如的文章:「社交媒體中的匿名者,常常像得了狂犬病一樣,進入別人家裡亂咬!」她認為蘿莉塔「就是這樣」,希望法官重判,不要縱容。

李女受訪說原本認為蘿莉塔道個歉也就算了,不料每次開庭持續遭對方侮辱、誹謗,「她不是年幼無知,只因為情傷就傷人毫無底線可言,非常可怕!」她覺得蘿莉塔沒救了,「從第一庭,持續侮辱我到今天,簡直就是毫無極限,我覺得真的受夠了,真的太過份了!」

公訴檢察官也當庭爆發,指蘿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傷害別人,「其心甚為惡劣」,犯後一再說謊的行為應受法律評價,請求法官從重量刑。蘿莉塔開完庭受訪,僅低聲強調:「我就是沒有說謊!」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