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已開徵,納稅義務人因疫情繳稅有壓力可申請延期或分期。(圖/記者楊漢聲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111年期房屋稅已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台東縣稅務局表示,如期繳納稅捐是納稅義務人應盡的義務,若納稅義務人因疫情有繳稅困難,無法在期限內繳納,或是無法1次繳清稅款時,可向該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稅務局指出,因特殊原因,無法於規定期限內1次完納房屋稅的民眾,可以在繳納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適用延期1到12個月或分2到36期擇一繳納。符合規定對象包括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受疫情影響實施減班休息、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111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110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的營利事業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審核繳納確有困難的民眾或公司行號。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方式,除可書面申請外,建議多加利用網站「防疫免出門申辦專區」線上申請。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或撥打電話089-231600分機277、28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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