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險保戶不用急著開證明!請求權有2年時效 她喊話別增加醫護負擔

▲▼急診室,快篩站,篩檢站,護理師,醫護人員,醫療能量,醫院,醫事人員,疫情,防疫,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口罩,防飛沫防護面罩,防護衣,隔離衣。(圖/記者李毓康攝)

▲醫療量能吃緊。(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宣布12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3類對象「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判定確診,不用經過PCR」,原本保險業者認為這樣會有道德風險,理賠需以醫師診斷為主,卻數度造成醫療院所癱瘓,金管會喊話下,才紛紛開放數位證明。立委高嘉瑜表示,民眾不須急於一時請醫師開證明書,未來還有兩年的時間可以慢慢申請,「疫情高峰時,不要增加醫護負擔。」

高嘉瑜表示,今天是國際護師節,從疫情開始到現在,靠著辛苦的醫護人員幫助台灣撐過2年艱困的時刻。這段時間,自己也協助捐贈物資跟表達感謝並爭取醫護的福利跟權益,「但最重要的是,疫情高峰的時候,不要濫用醫療資源,增加醫護的負擔。」

高嘉瑜提醒,有需要理賠的保戶,依照保險法第65條規定之保險契約請求權有兩年時效,民眾不須急於一時到醫療院所請醫師開證明書,未來還有兩年的時間可以慢慢申請。

高嘉瑜表示,壽險業者也已同意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替代書面診斷書申請保險理賠,目前12家產險公司也已多數同意,包括富邦、國泰、旺旺友聯、泰安、明台、新光、華南、南山、中信、兆豐與和泰,「希望大家互相體諒、理解、包容,感謝醫護人員的辛勞跟付出,感謝護理師用愛守護生命、陪伴我們度過最難熬的日子。」

對於民眾質疑,若未申請,長時間後醫院回朔診斷難度高,金管會說明,民眾確診或進行治療,醫療院所均有相關紀錄或資料,民眾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不因時間經過而受影響。而且保險理賠是以保險事故發生時,「理賠條件即已成就」,不因相關證明文件之開立時間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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