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44歲女「那麼老」被控賤嘴判拘 他改名「含冤」真的逆轉勝

▲▼  內湖中油輸油管外洩汽油,警消封路 。(圖/黃彥傑攝)

▲彭姓男子因不滿建設公司占用一半道路,竟怒罵女交管「妳不懂法」、「那麼老哪叫小女生」,還作勢打人慘挨告 ,二審逆轉獲無罪。(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彭姓男子去年11月上午,因不滿台中某建設公司占用一半道路的寬度,以對路旁建築物進行灌漿工程,竟怒對負責交通管制的蔡姓女員工怒嗆「妳那麼老哪叫小女生」、「妳不懂法,妳法字都不會寫」,並右手握拳,作勢要毆打蔡女,事後被蔡女怒告恐嚇。一審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彭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彭男不服,更將自己的名字改為「含冤」,希望能得昭雪,上訴二審,終逆轉改判無罪。

彭姓男子去年11月,僅因不滿台中某建設公司占用一半的道路空間,以對路旁建築物進行灌漿工程,竟怒對一旁管制交通的蔡姓女員工惡言相向,怒嗆蔡女「妳那麼老哪叫小女生」、「妳不懂法,妳連法字都不會寫」,同時右手握拳朝蔡女逼近,作勢毆打蔡女,事後被蔡女怒告恐嚇。

彭男應訊時向警方坦承確實有和蔡女發生衝突,但彭男卻強調絕無對蔡女表示「妳那麼老哪叫小女生」、「妳不懂法,妳法字都不會寫」,更沒有舉起右手握拳向蔡女逼近等事實;而彭男的辯護人也為彭男辯護指出,現場證人也證述沒有看到彭男友揮手或毆打蔡女等情形,顯見彭男並無作勢毆打蔡女事實。

不過蔡女卻向法官證稱,當時她正在進行交通管制以維護安全,但彭男卻突然上前質問她是否有申請路權,她回有,彭男卻要求她把整本申請路權的資料拿出來,被她拒絕,熟知彭男卻因此暴怒,堅持要她把資料拿出來,並對著她大罵,要她去跳樓、去死、去吃老鼠藥,她後來因不堪彭男的辱罵而落淚,對彭男說「你怎麼可以欺負我一個小女生」,彭男竟繼續怒罵她「妳怎麼那麼不要臉,妳那麼老了,哪叫小女生,妳懂不懂什麼叫做小女生啊!妳怎麼這麼不要臉?」,後續彭男更右手握拳朝她不斷逼近作勢要打她,最後還是其他同事見狀急忙上前阻止。

一審,台中地院審酌相關證人證述與錄音檔後認為彭男犯罪事實明確,審酌彭男僅因不滿建設公司占用道路,竟對蔡女辱罵,貶抑蔡女的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並以握拳作勢朝蔡女逼近的方式,對蔡女恐嚇,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彭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彭男不服,上訴二審,更在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後,將自己的名字改為「含冤」,希望能夠「含冤得雪」。

二審,法官審理後指出,該起事件主因在於彭男不滿蔡女所屬公司封閉巷道,質疑蔡女公司是否有依法申請所起,其中彭男對蔡女表示,「妳不懂法,妳法字都不會寫」,儘管蔡女確實沒有相關法律背景,也未從事相關產業,但依客觀來說僅可認為有嘲弄之情,難認彭男有貶損蔡女人格或人性尊嚴。

法官表示,另彭男曾對蔡女指出,「妳那麼老哪叫小女生」等語,綜觀蔡女當時為44歲之熟齡女子,縱然老、幼並無絕對年齡區隔,不過一般44歲女子對於他人指稱其非小女生,甚至稱呼她「老」,儘管有感受不悅,同樣難認彭男有貶損蔡女人格或人性尊嚴之處。

至於蔡女指稱彭男作勢毆打她等語,法官也比對相關證詞後,認為蔡女恐有誇大之詞,改判彭男無罪,讓「含冤」終於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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