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樂天桃猿專屬啦啦隊Rakuten Girls(樂天女孩)前成員Mia,前年和閨蜜女藝人元元鬧翻,元元PO文揭露Mia坦承偷錢卻反悔過程,並指Mia造謠她癌症末期,Mia自認遭元元誹謗、形象與工作都受影響,提告要求元元賠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元元PO文結合親身經歷與網友分享經驗,沒杜撰虛構,判Mia全部敗訴,可上訴。
▲藝人元元遭昔日閨蜜Mia提告求償100萬元。(圖/翻攝自IG)
元元在北院辯論終結時親自出庭,主張自己所言都有依據,Mia僅委任律師到庭,法官對於Mia將元元遞交法院的答辯狀也列入求償範圍,表示不解。元元開完庭快閃,不敢受訪以免再生枝節。Mia另告元元涉嫌妨害名譽,檢方已不起訴,Mia再告16位網友涉嫌妨害名譽,檢方日前同樣不起訴。
▲藝人元元遭昔日閨蜜Mia提告求償100萬元,到台北地院出庭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名吳婕安的元元是網美出身,擔任直播主也跑通告上綜藝節目,與外型同樣甜美迷人的Mia(本名陳甯亞)曾是好友,但前年(2020年)4月間,元元PO文揭露和Mia同遊泰國遺失錢包等財物,Mia後來坦承偷竊並公開道歉,卻又刪文改口反悔的過程。
元元並指Mia「妳不知道怎麼跟妳粉絲說我,一堆人來攻擊我」、「我知道妳每次跟我收錢或是跟我朋友收錢妳會騙一些錢,加減賺一些」,更批Mia封鎖她的IG是「做賊心虛」、「兩年多的友誼被你邪惡的心毀掉,沒看過這麼可怕的人」,質疑Mia「妳跟別人說我癌症末期...妳說妳要報仇?」、「她(Mia)當然不只對我這樣,大學朋友跟同事還有其他朋友她也下手」等語。
▲藝人Mia。(圖/翻攝自IG)
Mia在事件鬧開後退出Rakuten Girls,她起初在個人IG發布道歉聲明,呼籲「大家不要再去私訊元元,錯誤是在我,請大家來罵我,我在這邊跟元元說對不起,因為我引起的風波造成妳的傷害,請大家不要再攻擊她了」,後來卻開直播聲稱自己「不說、不澄清,不代表承認了」,強調自己的心「不是黑的」。
Mia認為元元本案相關PO文與事實不符,害她的社會評價受貶抑、形象受損、工作大受影響,提告要求元元賠償她工作收入減少的損失50萬元與精神慰撫50萬元,並須在IG刊登道歉啟事。
元元反駁指出,Mia最初被她質問是否偷竊,疑為自保而先到處詆毀她,得知她考慮提告,Mia才認錯並公開道歉,她因而沒追究,但Mia之後將道歉聲明刪文重新詆毀她,以致很多人PO文罵她,她不得不揭露原委澄清,況且Mia行竊屬實,並非她PO文害Mia工作減少。
▲藝人元元遭昔日閨蜜Mia提告求償100萬元,到台北地院出庭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調查發現,Mia曾私訊元元道歉,承認為了保護自己而誹謗元元,儘管Mia提告辯稱當時身心俱疲,不得不對根本沒有做的事情道歉,但法官認為Mia辯解不合理,反而是元元不僅有親身經歷,還收到網友分享跟Mia出國也掉錢的經驗。
元元舉證,甚至連她與Mia的共同朋友「粿粿Meigo」曾傳LINE說:「我之前跟她去泰國也掉錢掉東西…所以看你打的時候,我整個雞皮疙瘩…她每次都這樣,說不用錢,然後又回來收錢…我發現你打的很多東西我都遇過。」
此外,Mia一位同事另案證稱,聽Mia說過元元罹患婦科癌症,Mia還宣稱偷元元錢包「是為了祈求元元的病會好」,但Mia跟很多人說過元元的壞話。Mia另一位同事也PO文爆料Mia「以前就會偷東西了」、「出了名的人美心不美」,被Mia私訊質疑造謠,這位女同事強調「沒關係,我可能真沒什麼存在感,但我確實當時就是跟妳一起上班的同事」。
法官據此認定元元本案相關PO文,在事實陳述部分沒杜撰虛構,在意見表達部分沒故意或過失侵害Mia名譽權,至於Mia主張雙方爭執屬於私領域,跟公益無關,並非可受公評之事,法官指2人的爭執早已公開,跟本案PO文內容無關,判Mia全部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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