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副院長李鴻鈞人事同意權案 立院5月24日投票

▲▼行政院長蘇貞昌赴立法院施政總質詢 交通組 交通部長林佳龍 立委林為洲 李鴻鈞。(圖/記者屠惠剛攝)

▲李鴻鈞。(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提名親民黨前秘書長李鴻鈞為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報告事項等議程時,將此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未來審議時程為,18日上午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24日上午於院會進行投票表決。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對於李鴻鈞的人事同意權案,議事處意見,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通過。

報告事項議程處理完畢後,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人對此人事同意權案的決定,提出復議,並請院會立即處理;會議主席、立法院長游錫堃詢問在場立委有無異議,並未有人提出,因此通過。

復議動議通過後,院會再處理柯建銘等人提出重行決定的提議,內容為李鴻鈞人事同意權案的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18日上午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完畢後,24日上午於院會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監察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之同意為通過。目前立委總數為113席,因此只要獲57張同意票,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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