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公園內猥褻女國中生,被逮後辯自己有糖尿病影響視力、分不清她未成年。(示意圖/pakutaso)
記者蔡怡萍/新北報導
徐姓70歲老翁看到一名國中女生落單坐在公園椅子上,坐到一旁假意關心,卻擅自將手伸進女學生上衣,撫摸其胸部和大腿等,又把她帶進附近草叢,用手伸進內褲內猥褻下體得逞,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徐姓老翁有期徒刑8個月,可上訴。
住在新北市的徐姓老翁年約70歲,2021年1月10日下午喝了一點酒後,在水源景觀公園內,看到一名國中女學生心情低落、獨自坐在椅子上,竟起好色之心上前搭話,先是拍拍她的大腿,女學生以為老伯是來安慰她,沒想到對方抓準沒人的時機將手伸進上衣,女學生因驚嚇與害怕呆愣無閃躲,老翁又拉著她進草叢以手指猥褻下體,女學生因怕對方會傷害她而不敢脫困,直到表示要回家了老翁才收手。
女學生返家向祖母告知事情,並帶到醫院驗傷報警,徐姓老翁到案承認有撫摸對方身體、伸進內褲內等情形,但辯稱當天天色昏暗,且自己罹患糖尿病,導致視力不佳、沒辦法清楚辨別對方年紀,以為她已經20歲了,且她也穿著便服、不知道她是國中生。
警方調查案發當下為下午2、3點,根本天色明亮,而女學生當天穿著打扮並未超齡,老翁也與女學生近距離接觸,且老翁可說出女學生衣褲顏色、穿著特徵等,表示糖尿病病情也不會影響判斷面貌或年紀,更何況未經同意就撫摸對方身體,表示行為時根本不在意她幾歲。
新北地院認為老翁已70歲、應具有相當社會經驗,卻仍為逞一己之私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造成對方身心陰影,但審酌老翁坦承犯行,手段平和、女學生未受傷,且年事已高等情事,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老翁有期徒刑8個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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