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專家會議日前已經決議,65歲以上年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力低下等3族群可接種第2次追加劑(第4劑),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13)日表示,第2次追加劑與上一次追加劑間隔為5個月,預計最快下週開放接種,詳細時間近期公布。
▲長者接種新冠疫苗。(圖/記者李毓康攝)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4月20日召開,會議結論通過第2次追加劑(第4劑)疫苗接種,以65歲以上年長者、安養機構、18歲以上免疫力低下8類對象,一共3大族群為優先接種,至於其他一般民眾則暫不用打第4劑。
專家會議也建議,接種時間建議與第1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後接種,且不論前面劑次接種廠牌,第2次追加劑可接種Moderna COVID-19 疫苗半劑量(50 微克)、BioNTech COVID-19 疫苗全劑量或蛋白質次單元(如高端、Novavax) COVID-19 疫苗全劑量。
至於何時會開打第4劑,莊人祥表示,最快下週開放,時間會於近期公布;媒體提問,第4劑對象是否可擴大至60歲以上長者,莊人祥則說,經過ACIP專家討論,還是以65歲以上主要對象,如果60歲以上符合免疫不全身份,還是可打,最主要還是針對感染具高風險對象來提供。
依目前疫苗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結果及各國接種政策,建議接種第2次追加劑對象:
(一) 65歲以上長者(即第4劑)
(二) 長照機構住民(即第4劑)
(三) 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即建議接種基礎加強劑之對象),包含:
1. 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
2. 器官移植患者/幹細胞移植患者
3. 中度/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
4. 洗腎患者
5. HIV陽性患者
6. 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
7. 過去6個月內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者
8. 其他經醫師評估因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可接種基礎加強劑者
新冠疫苗完整接種,含長者、機構住民等一般民眾是打3劑,包含2劑基礎劑與1劑追加劑,打「第2次追加劑」則是第4劑;至於部分免疫力低下族群,在第2劑與第3劑中間還需打一劑「基礎加強劑」,所以累積需接種4劑,再打「第2次追加劑」則會打到第5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