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在2020年總統大選掀起韓流。(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2020年總統大選蔡英文和韓國瑜激烈交手,地下賭盤也是賭得熱鬧異常,高雄市陳姓、李姓和楊姓男子3人在網路上開賭盤,接受賭客透過LINE、Telegram等通訊軟體下注簽賭,開出的賭盤從PK到讓105萬都有,但選舉結果蔡英文大勝265票,莊家通殺大賺,陳男等3人事後被查獲依賭博罪起訴,但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網路下注簽賭均為一對一之通訊模式,與聚眾賭博之要件不符,莊家也未從中抽取「水錢」營利,判陳男等3人無罪。
判決指出,陳男等3人是在2019年年底總統大選選戰方酣之際,在網路開設賭盤,讓賭徒透過LINE、Telegram等通訊軟體下注,莊家在當年10月分時,先開出蔡英文讓韓國瑜40萬票的盤口,賭客只要下注20萬,蔡英文贏韓國瑜40萬票以上,就可贏得19萬元,連同本金20萬元,共可取回39萬元,如未贏超過40萬票,陳男等人就可以贏得20萬元,吸引張姓等5名賭客下注98萬元。
到了同年12月時,韓國瑜聲勢下跌,陳男等3人再開出蔡英文讓105萬票的賭盤,吸引陳姓賭客下注20萬元。
最特別的是一名死忠的韓粉下注PK盤(蔡英文和韓國瑜不讓票),下注10萬元賭韓國瑜勝選,一旦韓勝選可以獲得100萬元,也就是賠率1賠10。大選結果出爐,蔡英文大勝265票,陳男等3名莊家通殺,大賺一票,但也被查獲他們經營賭盤,依賭博罪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等人否認經營賭盤,辯稱自己是跟一對一朋友對賭,與聚眾賭博要件不符,也沒有從中抽取「水錢」的營利行為。
法官認為,陳男等3人與賭客並非在公開之群組進行下注,難以認定有有聚眾賭博犯行,且「營利意圖」必附麗於聚眾、供給賭博場所等行為之上(例如收取租金、抽頭金等),陳男等3人是藉由參與賭博的射倖行為(意指利用機率、碰運氣的方式以獲得利益),與向押中的賭客按次收取抽頭金的情形有別,難以認主觀上有「營利意圖」,因此判他們3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